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通报了一批共10起违规典型案例。与以往不同的是,此次违规典型案例通报主要涉及跨境赌博资金非法转移。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》,外汇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,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汇兑行为,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。
记者梳理发现,此次通报的10起违规典型案例,均是通过地下钱庄非法汇兑和转移资金,用于境外赌博或偿还赌债,部分资金运作手法隐蔽,利用境内外多个账户,通过拆分、多次划转等方法逃避监管。其中,天津籍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涉案金额较大,涉案金额达314.5万美元。
案例显示,2015年9月至10月,刑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,金额折合314.5万美元,并将资金用于境外赌博活动。该行为违反《个人外汇管理办法》第三十条,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。根据《外汇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,处以罚款140万元人民币。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。
还有一起境外个人CHEONG某非法买卖外汇案。案例显示,2018年2月至7月,CHEONG某利用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非法兑换涉赌资金11笔,金额折合63.79万美元。该行为违反《结汇、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》第三十二条,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。根据《外汇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,处以罚款41.43万元人民币。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。
“近年来,为及时提示风险、警示广大市场主体,外汇局加大了对银行、企业、个人有关外汇处罚案例的公开通报力度。”业内人士称,此次通报的10起案例具有以下特点:
一是资金渠道非法,通报的10起案例都是通过地下钱庄完成涉赌资金非法汇兑和转移,特别是其中贵州籍李某通过不同地下钱庄多次非法兑换赌资;
二是资金用途非法,通过地下钱庄非法汇兑和转移的资金均用于境外赌博或偿还赌债;
三是资金运作手法隐蔽,涉案个人利用境内外多个账户,通过拆分、多次划转等方法来规避监管;
四是联合惩戒,外汇局在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同时,还将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,并在日常监管中重点关注,进一步加大了惩戒力度。
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,此次选取部分典型案例予以通报,主要目的是向社会公众及时提示跨境赌博的非法性和严重危害性。“跨境赌博犯罪直接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,严重影响中国经济安全、社会稳定和国家形象。
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,境外赌场、赌博网站加大对我公民招赌力度,一些地下钱庄协助非法汇兑涉赌资金,危害更加突出,必须坚决依法严惩。”该负责人强调,请广大人民群众认清其严重危害,自觉抵制赴境外或网上参赌,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。
近年来,外汇局一直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,从资金链治理角度,重点打击涉赌资金非法汇兑和跨境转移,持续整治涉赌资金的非法跨境支付渠道,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办了一批通过地下钱庄非法兑换涉赌资金案件,2019年共处罚款6800余万元。
当前,打击整治跨境赌博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和复杂。负责人指出,下一步,外汇局将在保障个人合理合法用汇需求的同时,保持对地下钱庄、跨境赌博的高压打击态势,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。
(来源:经济日报)